鲅鱼圈法院熊岳法庭智慧法庭建设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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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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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000-453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鲅鱼圈法院熊岳法庭智慧法庭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8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4日 16时4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须使用CA锁进行报名及投标,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和电子签章等工作。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以及CA证书等设备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平安大街东段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000-453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鲅鱼圈法院熊岳法庭智慧法庭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8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4日 16时4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须使用CA锁进行报名及投标,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和电子签章等工作。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以及CA证书等设备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平安大街东段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