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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纪检监察大数据工作标准化提升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SZJC2021-C-265)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纪检监察大数据工作标准化提升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1-11-04】
项目概况
 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纪检监察大数据工作标准化提升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265
项目名称:纪检监察大数据工作标准化提升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
1.建设目标:
为建设苏州市纪检监察涉案信息查询分析研判系统、衡镜系统、苏州市纪委监委决策分析支持系统、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等数据应用类平台,各类平台在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应用、交互展示上分别形成各自的模式,通过各类系统平台的建设,为标准规范编制、交互感知提升设计提供了实践基础。
部分系统通过架设在电子政务外网上的数据采集工具,收集汇聚市级其他部门推送的数据。例如苏州市全面从严治党“智慧监督”平台一阶段对接了11家数据源单位,其中包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在内的6家单位已实现数据实时对接,二阶段对接了9家数据源单位,共计20家数据源单位。支持接口对接、专线对接、手工刻盘、文档导入等多种数据对接方式。通过苏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已经开展了一轮数据资源的整合工作,初步形成了包括数据目录、数据加工、数据质量、数据交换、数据服务的数据治理工具体系。
结合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建设,同步启动纪检监察数据治理工作,保障平台的持续运行、数据持续增量采集、数据来源扩展、数据入库清洗、数据应用分析等持续性工作,这些实践性工作也为进一步提炼形成纪委监委数据管理规范奠定基础。
2.项目建设内容:
以提升纪检监察大数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基于已开展的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等重点项目,提升苏州纪检监察大数据工作的规范化、安全性、感知度,为下一步更有序的推进纪检监察大数据工作奠定基础。项目以咨询服务的方式展开,重点围绕纪检监察数据标准规范制定、纪检监察数据安全测评及提升咨询、纪检监察数据应用交互一体化设计、纪检监察数据工作感知提升服务四项内容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2.1主要运维服务内容
2.1.1纪检监察数据标准规范定制服务方面
(1)系统上云规范
按照需求规范地将系统转移进入云计算中心,并制定标准规范。
(2)数据上云规范
按照需求将不同系统的数据采集上传到数据中台,并按照上云规范进行数据的清洗、管理、推送等业务流程任务的制作。同时负责数据在平台页面展示和数据API接口的制作。
(3)维护数据资产质量维护规范
制定日常监督规范,日常监控dataworks生产环境下任务运行情况,及时解决报错日志记录的内容。
2.1.2纪检监察数据安全评测及咨询服务方面
(1)云平台资源维护及咨询
按照规范创建管理云主机,合理分配云主机资源,保障云主机正常运行。
与阿里运维共同维护平台云计算软件ZStack。
(2)云平台管理及咨询
根据业务需求为不同的系统上云分装镜像和系统安装。
按照规范分配管理各个系统的云主机IP地址,合理对云主机IP地址在防火墙上进行转换。
2.1.3纪检监察数据应用交互一体化设计服务方面
(1)信息化系统集成设计
提供科学严谨的技术支撑,提供有效、高效的数据采集以及数据同步机制。
(2)技术文档管理维护设计
云平台所用到的相关部署文档、数据产出等,编辑汇总成标准规范文档。
2.1.4纪检监察数据工作感知提升服务方面
(1)数据标准规范体系维护
提供数据维护标准规范,必要时对数据资产访问排名进行人工干预。
(2)数据业务大屏展示页面的维护
保证业务大屏数据的及时准确更新,根据需求维护业务大屏的更新年份。(业务大屏的数据主要是党风室、案管室、办公室、派驻组等等不同部门的非结构化业务数据,维护业务大屏的年份需要进入数据中台所在业务服务器修改配置文件)。
3.服务期限:一年(项目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服务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5.采购数量:纪检监察大数据工作标准化提升服务项目一项。
6.验收:采购人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详情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11月1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下午14:00至14: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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