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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工)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高新区停车大数据服务平台招标公告(SZJC2021-N-G-084)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苏州高新区(工)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高新区停车大数据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1-11-05】
项目概况
高新区停车大数据服务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N-G-084
项目名称:高新区停车大数据服务平台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壹拾肆万元整(¥8,14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规定内容,并上线试运行;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并正式上线运行。项目竣工验收后,软件部分提供两年免费维护服务,服务部分提供三年服务,三年服务到期后所有硬件归高新区公安分局所有。
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背景
静态交通是指车辆出行过程中的停放车过程,是城市交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动态交通相辅相成,共同组成了一个城市的交通系统。各种停车场是静态交通的组成部分,停车泊位是静态交通的重要基础设施。
高新区已经建立了公共停车综合应用平台、公交运营系统、轨交运营系统等,目前日均停车数据34万条、路面路网交通数据200万条、公共交通数据54万条,作为静态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资源已经建设完成,但各类数据还是独立存在,没有实现互通和关联。为了使数据发挥更大作用,需将数据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并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各类数据的关联分析,实现为新区静态交通规划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的目的。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苏州市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明确制定停车改善三年行动计划。依据全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结合停车现状及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情况,统筹制定停车改善三年行动计划和停车改善年度实施方案。各县级市、区应组织编制县级市、区停车改善行动计划。指出建立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利用制度,因地制宜,开展停车诱导系统设计。运用地磁感应、视频抓拍等技术,构建路内停车智能管理系统;鼓励对外开放停车场采用视频识别、场内诱导、车位监控、反向寻车等技术,进行智能化升级。
高新区2021年3月发布《高新区智慧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区城管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住建局、各板块在停车便利化应用中的职责划分。文件要求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整合资源、对标上海,加快推进停车便利化,加强停车数据采集与信息共享互动,逐步扩大停车场接入范围和数量。
2.建设需求
系统功能要求
本项目主要包括大数据分析决策子系统、停车服务小程序应用、智能感知网络子系统、全区交通数据感知共享平台、新增停车场接入五大部分功能。
(1)   大数据分析决策子系统
融合汇聚停车数据、公交刷卡数据、轨交数据、路面流量数据、支付数据等多源数据,生成人流OD,公交方式OD、机动车OD等城市交通OD及出行特征,为开展城市交通仿真、路网优化、公交优化等提供多源交通数据支撑。主要包括停车场规划布局、停车场出入口布局、居民出行模型、小区周边车位规划、公交运营评价、P+R换乘分析、错时停车分析、车位预约场景、诱导屏选址等建模分析。
(2)   停车服务小程序应用
升级高新区停车小程序,充分利用高新区停车数据汇聚成果,通过路面诱导屏、智慧停车小程序线上、线下融合诱导方式向公众发布热点地区交通路网及停车指数,进一步优化公众出行体验。主要包括出行数据量化分析、导停分析、停车指数发布、P+R停车诱导。在停车智能感知网络基础上创新试点停车应用,在管委会所在地科技大厦试点建设车位场内引导系统,一方面,提升居民在管委会的停车体验及办事效率,另一方面,通过试点效果向社会面停车场推广车位诱导系统。实时掌握车位状态、设备状态,通过小程序实现场内车位精确诱导。并接入到苏周到APP。
(3)   智能感知网络子系统
以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周边路面和地下停车场的600个停车泊位为试点,基于物联网技术建立停车智能感知网络,利用地磁、地锁、蓝牙、诱导屏等物联网设备,通过NB-IoT网络实现停车泊位智能感知,并以此为基础开发高新区停车感知物联网平台,建立高新区停车智能感知网络技术标准,实现停车泊位可感知、可监测、可控制,为建立高效有序的静态交通体系提供智能支撑。
(4)   全区交通数据感知共享平台
以停车数据为基础,整合公交数据、轨交数据、路面流量数据、地理信息一张图、路面车位感知网路数据,建立全区静态交通数据感知共享平台,并与高新区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对接。包括数据接入、数据治理、数据整合和数据共享等功能。
(5)新增停车场接入
新增60家停车场数据采集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数据联网采集,采集数据包括:停车场信息、车辆进出数据、图片、道闸、车位、余位等,数据上传频率1分钟。数据传入高新区公安蜂巢系统及停车大数据平台。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5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通知。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 址:苏州市虎丘区科秀路2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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