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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沿海公共管廊基础平台一期工程前期咨询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沿海公共管廊有限公司委托,就本招标编号下的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沿海公共管廊基础平台一期工程前期咨询项目
二、招标编号:GTCGS2021070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数量及合同履行期限
(一)、标项号:A
(二)、招标内容:
配合招标人在建设项目在开工之前完成全部报批报建工作:主要指围绕行政主管审批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含非行政许可事项),而有针对性开展有关报批报建工作,包括编写并递交申请材料、与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如第三方咨询单位、政策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各方主体等)的对接沟通、提供政策咨询、获取行政许可事项等批复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及招标人委办的其他相关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取得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安评、能评、立项、用地报批、用地规划许可等。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隧道及地面管廊开工之日。
(四)、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上限:2,500,0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期间。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期间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9、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本或纸质文本形式出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将采用到付款的方式,并请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采用邮寄方式的,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本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3101984036050508384-0002(注意该“-”号为减号,短横)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
联系人:徐晶      电话:0574-86274782
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
温馨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邮寄至2589002191@qq.com,并在底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标项号,请给予配合。
七、发放招标文件时间:自本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 15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6:00。
八、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7室。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后递交或扫描后通过邮件方式[邮箱:2589002191@qq.com]邮寄给投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投标报名函》(格式后附);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代码证(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须提交组织代码证,下同)。
九、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谢绝近期有14天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投标人代表出席招投标活动。
为响应疫情防控要求,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投标文件若采用现场方式递交的,请投标人指派1名授权代表于2021年11月 25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授权代表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出示绿色“甬行码”、核验身份证、测量体温、接受防疫询问登记、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并按指定线路(从2号门电梯到三楼交易大厅)进入开标、评标场所。
(推荐)允许投标人邮寄送达投标文件。投标人选择邮寄快递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邮寄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7室(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徐建宁、沈朝伦、倪琦磊,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516786656、15726810382),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完好,因邮寄过程中的密封破损无法达到开标要求的,本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 25 日 8 时30分(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间,邮寄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递到位。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11月25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本项目将采用钉钉直播形式开标,该直播仅为附加形式,如因网络、应用系统等原因造成无法直播或直播不完整等,均不影响项目开评标。投标人如有需要,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观看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如有异议,可以在钉钉直播期间提出。钉钉直播二维码将通过邮件方式直接发送给各投标人。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0元;,保证金形式:银行支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提交时间:于2021年11月19日16时00 分(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到如下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写):
帐户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帐号:52010122000538071001725
开户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zhenhai/)上,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十三、业务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宁波绿石石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十四、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邮编:315202
联系人: 徐  工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名称:宁波沿海公共管廊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镇海区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26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表:投标报名函格式
投标报名函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在网上下载了贵公司招标编号为GTCGS2021070,招标项目名称为宁波沿海公共管廊基础平台一期工程前期咨询项目招标文件,本公司将准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

 
统一信用证(或组织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地址

 
资质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传 真

 
如有变更、答疑、澄清等事项告知情况记录
(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告知时间
电话或手机号码
联系人姓名

 

 

 
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备注

报名后不参加投标,须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告知,否则将按规定扣除服务商诚信分。

附 件 清 单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代码证(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须提交组织代码证,下同)。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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