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课桌椅、电脑桌椅等采购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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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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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原公告项目名 称: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课桌椅、电脑桌椅等采购采 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81]CZX[GK]2018024
3、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8月10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4.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合同包一:技术参数要求”中增加“投标样品:1.本次招标合同包一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样品如下:品目号1-4:学生双人课桌椅一套。
2.投标人须于开标当天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样品递送至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递送的样品我司概不接收。
3.样品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评标开始后,先由评标委员会会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从所列几个方面进行评议。凡出现下列情况中任一项的,即视为样品评议不合格,将按无效标处理。
3.1样品尺寸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正负偏离范围或不能满足材质要求的即视为负偏离,即视为样品评议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
3.2未提供样品、所提供的样品不全的、提供的样品外观模样、款型、规格尺寸、工艺要求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评审过程中可能对样品进行拆散等破坏性检验测试,由此造成的损坏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中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样品不符,采购人可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采购人将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6.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接到招标公司通知的时间,一天内办理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的,若样品发生丢失则后果自负。
7.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作为本次评标依据,若本次评标需复议,评标委员会将不再对样品再次评审。
8.样品均不得体现投标人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不变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08-31 09:0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8-08-31 09:00。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9、采购人名 称: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福清融城文兴路60号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0、代 理机构名 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