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昕鑫油品经营有限公司加油站迁建和公交首末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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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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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还有:
工程规模描述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1LJPD0399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昕鑫油品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绣路105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标段名称: | 上海昕鑫油品经营有限公司加油站迁建和公交首末站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联洋社区C000302单元11-02地块 |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加油站及1座公交首末站。项目总用地面积4672.3平方米,其中加油站用地面积1857.3平方米,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2815平方米。 加油站部分,新建一栋加油站站房、一座加油站罩棚、五台30立方米汽油罐。公交首末站部分,新建两座候车棚、两栋公交调度室。另外建设配套道路、电气、电信、自控、暖通、消防给排水等设施。 |
工程总投资: | 5900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375.27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0428716.54元人民币(1042.871654万元) |
施工工期: | 121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无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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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无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1年11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17日 17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23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否 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185号4楼405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时间(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1年11月27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01日 17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否 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185号4楼404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针对疫情形势,暂停实施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所有投标人均视为答辩通过。 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为500元/本,在递交申请文件当日扫码缴纳,并同时提交开票信息。 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中对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只要求是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不作其他要求。 5、本项目签署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需与开标时解密扫码的授权委托人一致,以保证开标的正常进行;也可以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参加开标。 6、疫情期间,请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范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的来沪返沪人员,在沪实施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或者社区健康管理不满14天,未进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3)近期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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