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文献北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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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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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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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闽建发招字【2021】107号
本招标项目城厢区文献北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城厢区文献北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拆除工程
1.2工程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1.3工程规模:拆除总建筑面积暂定约32.7万平方米(最终以项目指挥部实际征迁面积为准),涉及拆迁户约1900户。
1.4项目工期:中标人应在每次收到招标人每一批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5日历天内推倒房屋,推倒房屋后10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支付罚款人民币50000元,超过三日没收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中止合同,并无条件撤离拆除范围。
1.5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应对所属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等。中标人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房屋拆除应由中标人组织相应施工资质的本企业班组实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大型拆除机械等设备施工完成拆除工期,投标人对本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包括房屋拆除、残渣回收、清理、运输等及其他相关人员、车辆、机械等所有过程)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等。
1.6招标范围:城厢区文献北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拆除工程四至范围:东至学园路、西至荔城大道、南至文献西路、北至石室路【含主房、附属楼、搭盖、阁楼(不含强制拆除部分),范围内不含拟保留的房屋及依法强制拆除房屋】(详见项目征迁红线示意图),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整,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人自2021年11月12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gcztb/)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1年11月12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gcztb/)上公布公告。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21年 11月 12日至2020年 11月18日,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经评审最高价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天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b)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 沈部长
联系人: 13807****25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1年11月
本招标项目城厢区文献北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城厢区文献北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拆除工程
1.2工程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1.3工程规模:拆除总建筑面积暂定约32.7万平方米(最终以项目指挥部实际征迁面积为准),涉及拆迁户约1900户。
1.4项目工期:中标人应在每次收到招标人每一批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5日历天内推倒房屋,推倒房屋后10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支付罚款人民币50000元,超过三日没收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中止合同,并无条件撤离拆除范围。
1.5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应对所属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等。中标人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房屋拆除应由中标人组织相应施工资质的本企业班组实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大型拆除机械等设备施工完成拆除工期,投标人对本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包括房屋拆除、残渣回收、清理、运输等及其他相关人员、车辆、机械等所有过程)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等。
1.6招标范围:城厢区文献北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拆除工程四至范围:东至学园路、西至荔城大道、南至文献西路、北至石室路【含主房、附属楼、搭盖、阁楼(不含强制拆除部分),范围内不含拟保留的房屋及依法强制拆除房屋】(详见项目征迁红线示意图),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整,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人自2021年11月12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gcztb/)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1年11月12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gcztb/)上公布公告。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21年 11月 12日至2020年 11月18日,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经评审最高价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天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b)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 沈部长
联系人: 13807****25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