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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遂川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宁家园5G+智慧小区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遂川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宁家园5G+智慧小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遂政采【2021】G113号
项目名称:遂川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宁家园5G+智慧小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招标内容及
技术参数
1
遂川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宁家园5G+智慧小区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2021年任何一季度的三表一注财务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2020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原件,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时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税凭证或证明)和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或投标人社保登记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2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捌仟叁佰元整(¥38300元),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政采【2021】G113号”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  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注:(1)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遂川县交易中心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备注:凡有意向参加遂政采【2021】G113号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关注投标地(省市县)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并按通知要求提供资料入场。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如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投标地(省市县)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通知造成不能进场参与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川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遂川县龙川大道西侧(南坛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遂川县城工农兵大道35号(县茧丝绸总公司四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scrygs2008@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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