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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王台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禹王台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6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禹王台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监理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XJW-2021-006
 
 
 
 
 
 
 
 
 
招标人:河南省禹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评标办法.............................................................. 2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五章技术要求及规范........................................................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0
三、投标保证金............................................................ 42
四、资格审查资料.......................................................... 43
五、监理大纲.............................................................. 50
六、服务承诺书............................................................ 51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禹王台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禹王台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开封市禹王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2019-410205-04-01-54824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禹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国债+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监理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王台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2.2招标编号:HXJW-2021-006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建设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南侧邻310国道,西侧邻小魁路,东侧、北侧邻规划路,四面环路交通便利。
2.5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共44192㎡,二类物流仓储用地,拟设计总建筑面积76332㎡,包含配套办公、仓库、消防站等,其他建筑设施、道路、管网、绿化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配套设施。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包含1#配套办公、2#仓库、3#消防站,面积共计12470㎡。
2.6本次招标投资金额:约6824.57万元。其中第一标段:6757万元;第二标段:67.57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1个工程总承包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禹王台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禹王台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9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
2.10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所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出具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设计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的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1年6月1日以来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查询对象为法人)。
3.1.6联合体要求:
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本单位2021年6月1日以来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出具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2.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对象为法人)。
3.2.6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单位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4售价:0 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1年12月1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6.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禹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开封市官坊东街80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6号楼26层2601、2608号
监督部门:开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380148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河南省禹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开封市官坊东街80号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6号楼26层2601、2608号
1.1.4
项目名称
禹王台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1.1.5
建设地点
开封市禹王台区,南侧邻310国道,西侧邻小魁路,东侧、北侧邻规划路,四面环路交通便利。
1.1.6
标段名称
禹王台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1.2.1
资金来源
国债+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及服务
1.3.2
监理服务期限
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本单位2021年6月1日以来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出具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签章);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对象包为法人);
6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
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
1.9.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各单位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招标人书面
澄清发出的形式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
1.12.1
偏差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单位电子章、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报(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
发布形式: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1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3.2.4
招标控制价
□无
√有,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大写:陆拾柒万伍仟柒佰元整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2.1银行转账:
请 登 录 开 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电子保函: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 具 体 操 作 详 见 :
http://www.kfsggzyjyw.cn/kfzytz/26107.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7年1月1日起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7.4
投标文件签字
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日9 时30分整(北京时间)
4.2.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电子开标;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3)网上开标异议;
(4)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共4人、招标人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公示期限:3日
9
电子招标投标
是,具体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电子招标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 号)的规定:
递交方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注意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10.2
硬件特征码
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招标代理服务费
监理标段按中标价的 1 %收取
10.4
特别提示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和盖企业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 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10.5
监督部门
开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10.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2、澄清、说明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顺序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
(l)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适用)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要求及规范;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监理大纲
(6) 服务承诺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费用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公示(网页版)、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项目不适用)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开标程序
2.1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电子开标;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3)网上开标异议;
(4)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
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项目总监
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本单位2021年6月1日以来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出具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签章)。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对象为法人)。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
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监理费报价
不超过发布的招标控制价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20分
监理大纲部分:45分
投标报价:30分
其他评分因素:5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1.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确定:
(1)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是指有效投标人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在95%—100%(含95%)范围以内的有效投标人报价。
(2)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超过4个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之后,取其算术平均值。(3)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不超过4家(含4家)时直接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
2.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评标基准值=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50%
 注:若有效投标人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5%—100%(含95%)范围之内,招标控制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注:有效投标人是指形式、资格、响应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2.2.3
投标报价的
偏差率计算方式
     
注:偏差率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报价得分
计算方式
监理费报价30分
1.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得分按下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25分-︱偏差率︱×100×1分(25分扣完为止)
2.-5%≤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得分按下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25分+︱偏差率︱×100×1分(加至满分为止)
3.偏差率<-5%时,投标报价得分按下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30分-︱偏差率︱×100×1分(30分扣完为止)
计算结果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1)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20分)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部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2分)
总监理工程师取得高级职称的得2分,
(2)监理人员专业、职称、年龄、结构情况(5分)
①专业人员配备(2分)
专业工种配备齐全的得2分;
专业工种配备基本齐全的得1分;
②人员职称年龄结构等(3分)
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数量合理,以高、中级职称为主,老、中、青搭配合理的得3分,否则,视情况扣1~2分。
(3)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情况(6分)
凡项目监理机构中人员持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工程造价监理工程师等专业资格证书(不含总监)的有一个得1分,该项最多得6分。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先进监理企业(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监理协会表彰为准)的,每提供一份证书得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监理企业(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监理协会表彰为准)的,每提供一份证书得1分;该项最高得4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以获奖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三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
2.2.4(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45分)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5分)
旁站监理部位(过程)设置合理;0-2分
(2)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监理措施详细;0-3分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0分)
(1)对质量目标的理解和实现质量目标可行性论述;0-2分
(2)事前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0-2分
(3)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2分
(4)事中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0-2分
(5)事后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0-2分
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6分)
(1)对实现工期目标可行性论述;0-2分
(2)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0-2分
(3)进度控制的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2分
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6分)
(1)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3分)
(2)有工程变更、费用索赔的管理方法;0-3分
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文明、安全控制的措施和方法(6分)
(1)有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的措施;0-2分
(2)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4分
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4分)
(1)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0-2分
(2)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合理齐全、针对性强;0-2分
 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4分)
(1)有项目工作协调内容,原则和程序;0-2分
(2)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2分
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4分)
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综合测量尺、计算机、接地摇表设备、仪器齐全者得4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备注:以上监理大纲内容,若有缺项,相应项得零分。
2.2.4(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30分)
偏差率,基本分25分,满分30分。
⑴评审原则:投标人报价应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报价的高低和合理性作为评分依据。
⑵各投标人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本分25分。投标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进行从基本分25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加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25分上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投标人投标价低于评标基准值超过5%的,按每再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从满分30分中扣分,扣完为止。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5分)
在工程施工中保证旁站式监理,拟加大投入人员,只要有施工现场就有监理人员到场的服务承诺。     (0-1分)
投标单位在管理等方面的实质性优惠及服务承诺的合理性。(0-1分)
投标单位在技术等方面的实质性优惠及服务承诺的合理性。(0-1分)
服务期限外的免费服务承诺的合理性。(0-1分)
其他对招标人工作有实质性优惠及帮助的服务承诺及措施的合理性(0-1分)
1.评委在评分办法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超出范围的,评分无效。
2.投标人综合得分﹦资信业绩得分+监理大纲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其他因素得分。
3. 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完成详细评审评分汇总后,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4.本办法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目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监理大纲 
六、服务承诺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4.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
 
投标范围
 
监理费报价(元)
(大写)
(小写)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项目总监
姓名
 
级别
 
注册证书编号
 

注: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
 
 
投标人:                       
(盖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盖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证金回执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电子保函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二)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四)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等级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委托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似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注:应填报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
(六)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主要人员简历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本单位2021年6月1日以来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出具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签章)。
(七)项目监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五、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六、服务承诺书
承诺内容:
1、项目实施阶段监理人员到位率以及项目完成后的跟踪服务,
2、结合本项目提出的保修期及施工期承诺,
3、其他承诺。
 
 
 
 
 
 
 
 
 
 
投标人:                       
(盖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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