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新型管道检验技术在阳江油气库的应用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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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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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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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标段(包)编号:2021-FW-GK-HYFZ-2135/01标段(包)名称: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新型管道检验技术在阳江油气库的应用服务项目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11月15日,开标时间(截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11月29日上午9:30。
2.本项目认可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包含事业单位,资格要求资格要求变更为: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许可检测的类别需包含定期检测DD3和监督检测DJ3。”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11月15日,开标时间(截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11月29日上午9:30。
2.本项目认可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包含事业单位,资格要求资格要求变更为: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许可检测的类别需包含定期检测DD3和监督检测DJ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