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1年度机动车行驶证证夹、驾驶证证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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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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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510101202101580
二、项目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1年度机动车行驶证证夹、驾驶证证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温州市金亮标牌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一中南路4号 中标(成交)金额 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名称:机动车行驶证证夹 品牌:路诚金亮 规格型号:JL-QX 数量:150万本 单价:0.357元 2.名称:机动车驾驶证证夹 品牌:路诚金亮 规格型号:JL-QJ 数量:180万本 单价:0.34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李颖(采购人代表),刘麟(采购人代表),刘晓波,李从容,余翔,韩梅,王侃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定额11636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16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2021)3447号;采购品目:A1802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4、供应商信用融资:成都市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6.请成交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大合仓C区415房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10101202101580
二、项目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1年度机动车行驶证证夹、驾驶证证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温州市金亮标牌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一中南路4号 中标(成交)金额 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名称:机动车行驶证证夹 品牌:路诚金亮 规格型号:JL-QX 数量:150万本 单价:0.357元 2.名称:机动车驾驶证证夹 品牌:路诚金亮 规格型号:JL-QJ 数量:180万本 单价:0.34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李颖(采购人代表),刘麟(采购人代表),刘晓波,李从容,余翔,韩梅,王侃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定额11636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16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2021)3447号;采购品目:A1802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4、供应商信用融资:成都市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6.请成交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大合仓C区415房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