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中心】随县均川镇第二幼儿园保教楼、食堂及附属工程总承包(EPC)(HBSX-202111FJ-006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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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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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随县均川镇第二幼儿园保教楼、食堂及附属工程总承包(EPC)(HBSX-202111FJ-006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X-202111FJ-006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县均川镇第二幼儿园保教楼、食堂及附属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1]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均川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自2021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补助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随县均川镇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宏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县均川镇第二幼儿园 建设规模:新建保教楼、食堂及附属工程占地面积3945平方米,新建保教楼、食堂建筑面积1692.41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随县均川镇第二幼儿园保教楼、食堂及附属工程总承包(EPC)投资金额约500万元,包括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及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新建保教楼、食堂及附属工程占地面积3945平方米,新建保教楼、食堂建筑面积1692.41平方米。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08 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且没有押证管理和在建工程,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资料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参与承接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或EPC类似工程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每个成员单位至少参与承接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设计或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提供合同为有效)。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8、2019或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2018、2019或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作为同一联合体成员单位除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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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0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