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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连山原人民政府2号楼三层)改造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连山原人民政府2号楼三层)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Y2021-QY096
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连山原人民政府2号楼三层)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448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448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工期
最高限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连山原人民政府2号楼三层)改造
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完工
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1年8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提供2021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④提供2021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至 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时30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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