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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泰县气象局永泰县区域自动站落地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永泰县区域自动站落地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J-2021-291
项目名称:永泰县区域自动站落地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1
1
永泰县区域自动站落地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升级改造

1项

1.32位操作系统;2.24位高精度模—数转换;3.自持式高精度实时时钟;(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永泰县财政局转发《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邀请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谈判报价人;1.2谈判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1.3谈判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4谈判报价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5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1.8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至 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谈判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2) 谈判文件纸质文本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可自行选购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3) 谈判报价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谈判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企业邮箱:83393301@163.com
6、项目经理:经办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负责人(林秀晶/0591-833933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永泰县气象局     
地址:福建省永泰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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