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保安人员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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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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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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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保安人员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0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保安人员派遣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2021166354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保安人员派遣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7.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7.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必须保洁服务或保安服务或劳务派遣或保安技术服务等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商事登记簿查询里的“许可经营信息”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或者营业执照上面有经营范围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在深圳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已向深圳市公安局提交设立分公司备案材料(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或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多证合一”栏目中公示的在深圳市设立分公司备案反馈结果查询截图)
4.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里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至 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必须保洁服务或保安服务或劳务派遣或保安技术服务等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商事登记簿查询里的“许可经营信息”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或者营业执照上面有经营范围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在深圳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已向深圳市公安局提交设立分公司备案材料(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或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多证合一”栏目中公示的在深圳市设立分公司备案反馈结果查询截图)
(8)提供包括以下内容在内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里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6-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布时间:2021-11-10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保安人员派遣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2021166354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保安人员派遣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7.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7.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资格证书 | 数量(人) |
1 | 专职保安 | 保安员证 | 16 |
2 | 消防控制室 | 初级或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 2(包含在16个人中,同时具备保安员证)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必须保洁服务或保安服务或劳务派遣或保安技术服务等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商事登记簿查询里的“许可经营信息”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或者营业执照上面有经营范围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在深圳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已向深圳市公安局提交设立分公司备案材料(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或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多证合一”栏目中公示的在深圳市设立分公司备案反馈结果查询截图)
4.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里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至 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必须保洁服务或保安服务或劳务派遣或保安技术服务等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商事登记簿查询里的“许可经营信息”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或者营业执照上面有经营范围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在深圳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已向深圳市公安局提交设立分公司备案材料(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或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多证合一”栏目中公示的在深圳市设立分公司备案反馈结果查询截图)
(8)提供包括以下内容在内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里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6-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