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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开发区新生中小企业集聚区区间道路工程海安市开发区新生中小等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安市开发区新生中小企业集聚区区间道路工程民桥路南延及五条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新生中小企业集聚区区间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洪恩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民桥路南延及五条路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开发区
2.1.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到2022年3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安市开发区新生中小企业集聚区区间道路工程民桥路南延及五条路绿化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任一条款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 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3城市规划、 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等专业。(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21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溪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不得参与投标)。
(6)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e.投标人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0.0 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洪恩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开发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高新区隆安南路399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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