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磁共振成像系统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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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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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申请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设备名称:磁共振成像系统
专家论证意见:采购单位提出的上述需求属实,目前国内产品无法满足以上技术功能需求,进口产品在功能配置、检测器精度、稳定性等方面更为先进,同时能有效提升医院医疗水平,且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同意采购进口设备。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8日(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下午六点前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此期限过后提出的申请不再受理。
联系人:蒋国栋
联系电话:18051607007
设备名称:磁共振成像系统
专家论证意见:采购单位提出的上述需求属实,目前国内产品无法满足以上技术功能需求,进口产品在功能配置、检测器精度、稳定性等方面更为先进,同时能有效提升医院医疗水平,且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同意采购进口设备。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8日(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下午六点前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此期限过后提出的申请不再受理。
联系人:蒋国栋
联系电话:1805160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