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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经江苏省水利厅同意,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局、盐城市阜宁县水务局联合组织开展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受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局、盐城市阜宁县水务局委托,淮安市淮安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为本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招标人,具体组织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盐城市阜宁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1)设计标准:渔滨河-窑头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2)初步实施方案:对渔滨河及窑头河全段进行疏浚,疏浚总长约35.0km,其中渔滨河疏浚长度24.0km,窑头河疏浚长度11.0km;堤防加固总长34.0km(两岸),其中淮安境内10.0km,阜宁境内24.0km;对集中居住区段河道进行防护,处理长度约17.0km(两岸);拆(新)建沿线建筑物,新建防汛道路等,匡算投资2亿元,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及投资额以实际批复为准。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以及设计文件咨询配合、项目审批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工程勘察报告、相关设计报告、工程概预算、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包括但不限于WORD、EXCEL、PDF、DWG等格式文件、图片及有关技术资料),所有成果文件的版权(含电子版)归招标人所有】。
2.4各阶段设计周期要求: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3)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天内同步提交招标设计文件及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文件;
(4)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5)后续服务期:招标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求,一次性通过成果文件的咨询、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a.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勘察具有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文地质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具有担任过水利建设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专业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各方均相应满足)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
(10)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
②本次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 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暂时无法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收缴养老保险金的职能单位出具的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③联合体的信用等级取用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1年11月16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大厅(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证书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2)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更新企业投标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以电子扫描件录入)。
(3)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购买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5.2.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7日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到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专业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勘察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勘察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费*100%。
8.4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4分,勘察设计方案46分,投标报价2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
(34分)

人力资源配置
(16分)

规划、地质、测量、水工、机电、水保、桥梁、造价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8人的得16分,上述专业人员不重复计分。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需提供学历(或注册或资格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素质
(6分)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2016年1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总投资额大于10000万元的水利建设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的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仅计分一次。

技术负责人素质
(2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 分。
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业绩
(6分)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有单项工程总投资额大于10000万元的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的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信用等级赋分
(4分)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各方均相应满足)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
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按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2.2.4
(2)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46分)

工程勘察方案(5分)

1、勘察作业方案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分;
2、勘察设备配置齐全、勘察试验合理规范的得1分;
3、勘察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2分;
4、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合理可行的得0.5分;
5、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0.5分。
以上各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工程设计方案(23分)

1、设计方案总体概述合理可行的得5分;
2、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5分;
3、设计周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5分;
4、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的得5分;
5、全过程设计服务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预备费和结余资金的设计等阶段。
以上各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关键问题及对策措施(5分)

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得2分;相应对策及建议可行、有针对性得3分。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组织机构(3分)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4分)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4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后续服务(2分)

后续服务有具体措施,针对性强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20分)

评标基准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费*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15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每下浮1%加1分,最高加5分(即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勘察设计费*95%得20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

备注:凡与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9.其他内容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卫生大厦22楼基建科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兴业国际商业广场三楼3-324(清江浦区淮海南路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2.备注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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