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巩义市行政中心夜景亮化整体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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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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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1-271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行政中心夜景亮化整体改造工程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11月1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1日 - 2021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23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约定” 2.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根据巩义市财政政策,该项目资金拨付比例按照第一年50%(竣工验收后拨付35%,验收一年后拨付15%)、第二年30%、第三年10%、第四年7%、第五年3%的比例进行拨付(该项目资金支付均为无息支付)。” |
变更为 |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付款80%,验收合格后付款97%,质保期满后支付完尾款。” 2.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条工程款结算及支付“工程完工后付款80%,验收合格后付款97%,质保期满后支付完尾款。” |
5、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5日11时00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磋商文件内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原开标时间不变,请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认真制作响应文件。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巩义市人民政府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