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上村一事一议文化广场路绿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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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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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观上村一事一议文化广场路绿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PWZC2021-039Ajc | |||||||||||
2、项目名称:观上村一事一议文化广场路绿化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84,867.24元 | |||||||||||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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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6.1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 6.2建设内容:栽种香樟、小叶女贞造型树、日本晚樱花、桂花、北美海棠、高杆月季等约360株;栽种刚竹、红叶石楠、大叶黄杨、金森女贞、南天竹、海桐、红花继木、丰华月季、毛杜鹃等约2048平方米;草坪约326.4平方米;散置景石约7组。(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3采购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6.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5质量标准:合格 6.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需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5供应商拟派施工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3.6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以来公司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9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1月17日 至 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楼 | |||||||||||
3.方式: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如未加盖真实有效的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 |||||||||||
4.售价:3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楼2116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楼2116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东高皇街道办事处 | |||||||||||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东100米北侧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恒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16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