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勘察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终止(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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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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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229202100091 | ||
采购项目名称 | 马尔康市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勘察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 |||
因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 |||
附件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备案编号:SCZC513229126101_20210086号;2.本项目监督部门:马尔康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7-2826512;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 号”)。四川省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名单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示。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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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马尔康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地址: | 马尔康市达萨街603号 |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1栋1409室) |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