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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公路管理局报废机动车(桑塔纳冀F8B563)转让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保定市公路管理局报废机动车(桑塔纳冀F8B563)
项目名称: 保定市公路管理局报废机动车(桑塔纳冀F8B563)
项目编号: GR2021HE1000907 挂牌价格(万元): 0.04
价格说明: ——
首次挂牌公告期: 6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2021-10-11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0-18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报废标的为保定市公路管理局机动车(桑塔纳冀F8B563)。(详见明细表)
二、转让方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照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

情况
转让方名称 保定市公路管理局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6004018895843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
所在地区 河北 保定市
注册地(住所) 天威西路36号
法定代表人 王贺安
注册资本(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所属行业 国家机构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保定市财政局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及决议名称 ——
批准日期 2021-08-31
批准文号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0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办法》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将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经查实到账后,到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二层A20窗口签字盖章确认并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3.受让方自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同时受让方交付的保证金转作部分成交价款,并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

4.受让方自签订《资产处置合同》之日起在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移交工作。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应自标的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整体清运及拆解,并出具车辆注销证明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付转让方。标的资产清运、拆解、注销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物清运工作需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100%扣除:

(1)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出价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及未及时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处置合同》的;

(4)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后未及时完成标的移交工作的;

(5)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北产权市场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违约其他情况。

出现违约情况的,将不再享有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平台任何项目竞价的资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需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以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为准)。

3、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承诺函,表格见附件,意向受让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4、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证明。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向河北产权市场提交报名材料并向河北产权市场一次性交纳保证金,受让后支付剩余成交价款。

6、河北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限时报价期为:2021年10月11日9时至2021年10月18日17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17时,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以系统接收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8日11时。

1、展示时间:2021年10月14日-10月15日

2、地点:保定市竞秀区天威西路36号

3、展示联系人:齐小丽,联系电话:13933253799

4、监督电话:0312-6788606

本次挂牌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特别提示: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受让方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

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0.02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1-10-18 11: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19016568104031010182619
保证事项 ——
处置办法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车辆明细表 下载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周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5630299092
项目报名联系人: 姚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18031131063
七、交易须知


河北产权市场

资产转让动态报价竞价须知

第一条 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河北产权市场规定的时间登陆动态报价系统参与报价。

第二条 动态报价活动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限时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动态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意向受让方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该次动态报价活动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三条 限时报价期内,各意向受让方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一个延时报价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延时报价期;在一个延时报价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成交价格。

第四条 本次转让标的物委托底价详见公告,竞价阶梯以竞价系统为准。

第五条 意向受让方输入动态报价系统的报价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第六条 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动态报价活动终止,有意向受让方报价的,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最高报价以动态报价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第七条 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河北产权市场向受让方出具《报价结果通知单》。

第八条 本次动态报价结束后,成交价格不再变动。出现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影响而改变交易结果,报主管部门同意,按有关批复执行。转让方和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确认报价结果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经河北产权市场查实到账后,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第十条 动态报价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河北产权市场有权终结该标的物动态报价活动:

(一)在动态报价过程中,出现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动态报价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其他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应终结的情形。










“动态报价方式”流程

①阅读须知。意向受让方须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以及《动态报价须知》。
②了解标的。凡参加竞买的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经详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转让方及河北产权市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③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按照公告中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支付到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并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者取得竞价资格。因逾期或未交保证金、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意向受让方不能参与竞价的,我方和第四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网站注册。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竞价应自行登陆河北产权网(www.hebaee.cn )“第四产权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第四产权原有注册用户不用重新注册,可直接使用原有注册信息申请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⑤申请报价。已注册的意向受让方须登录河北产权网第四产权专区,选定意向参与标的,完成报名申请报价手续。

八、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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