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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畲风景区小火车项目施工投标邀请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官畲风景区小火车项目施工投标邀请书

 

致:漳州市闽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华安县建筑工程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畲风景区小火车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官畲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官畲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誉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华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465561元(含暂列金70000元),

发包价为人民币1353916.18元(含暂列金7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官畲风景区小火车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可承担①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②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③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④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5层、建筑物高度<15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均属于小型规模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复印件为准);(2)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7日08:30:00至2021年11月22日17:30:00到福建誉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写字楼B座2309)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15:00时;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方式开标现场提交,如不交纳者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非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29日15: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福建誉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写字楼B座2309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官畲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华安县新圩镇官畲村,邮编:363804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誉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写字楼B座2309,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646990991@qq.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漳州市百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96-736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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