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太镇溪南村两违整治复绿工程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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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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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 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 常太镇溪南村两违整治复绿工程 已由 相关单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城厢区常太镇溪南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城厢区常太镇溪南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木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为: 福建隆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宇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人民币11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等);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 本次招标投标。只有被邀请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年11月18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仟捌佰元 整(¥ 1800 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天转到业主指定帐号的形式提交,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厢区常太镇溪南村民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木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天妃路530号1号楼3梯503室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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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常太镇溪南村两违整治复绿工程 已由 相关单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城厢区常太镇溪南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城厢区常太镇溪南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木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为: 福建隆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宇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人民币11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等);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 本次招标投标。只有被邀请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年11月18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仟捌佰元 整(¥ 1800 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天转到业主指定帐号的形式提交,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厢区常太镇溪南村民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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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木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天妃路530号1号楼3梯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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