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农村粪污处理站建设工程刘家庙乡农村粪污处理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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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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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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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沧县刘家庙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沧州润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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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11-20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2-13 13:30 |
沧县农村粪污处理站建设工程刘家庙乡农村粪污处理站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农村粪污处理站建设工程刘家庙乡农村粪污处理站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招标核准2021-0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刘家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市级、县级衔接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刘家庙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刘家庙乡3个粪污处理站化粪池建设、配套设备及围栏安装等内容,每座化粪池建筑面积为71.28立方米,铁艺栏杆及大门33m.项目建设后,每座化粪池处理规模为50立方米/d。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刘家庙乡3个粪污处理站化粪池建设、配套设备及围栏安装等内容,每座化粪池建筑面积为71.28立方米,铁艺栏杆及大门33m.项目建设后,每座化粪池处理规模为50立方米/d。。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3、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招标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0 09:00至2021-11-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13 13: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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