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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补偿资金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GC13080020210105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12-01 17:3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21-12-09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12-17 14:30:00
开标时间:2021-12-17 14:30:00
正式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补偿资金建设项目 已 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围审批招核字[2021]38号) 核准进行招标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处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补偿资金建设项目
2.2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处 ;
2.3项目概况: 公路坡面治理41105立方米;修建水平梯田10.6公顷;生态护岸170米;溢洪道挡土墙56米及生态防护576平方米;护地堤绿化3147米。
2.4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计划 工期: 2021年 12 月至202 2 年 8 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1年12月01日17时00分 前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 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并在CA窗口(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北京CA秘钥。具体事宜可联系400-618-3337。
4.3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招标文件售价 : 0 元 人民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7日14时30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
1、投标人拟使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并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操作,操作方式详见门户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2、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银行保函应当从河北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并在开具后同时将纸质保函扫描上传在“保函扫描件”,确认绑定后方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保函清晰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对保函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供应商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万 元整(¥ 5 00 00 元)
保证金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3001101957052502014- 0688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以上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清晰可辨,保证其真实性,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1年12月17日14时30分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3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7.招标文件答疑
7.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09日17时00分 。
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0日17时00分 。
7.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上质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鑫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hebpr.cn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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