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文化中心更新改造工程复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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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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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区文化中心更新改造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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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编号 | 2021401485 | ||||||||||||
项目名称 | 南区文化中心更新改造工程 | ||||||||||||
标段名称 | 南区文化中心更新改造工程 | ||||||||||||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16日 | ||||||||||||
标题 | 南区文化中心更新改造工程复评结果公告 | ||||||||||||
内容 | 各投标人: 南区文化中心更新改造工程(招标申请编号:2021401485 ),于2021年9月14日09:00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2021年9月17日17:30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2家单位提出的异议。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监管部门同意,于2021年10月22日09:30召回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针对本项目的质疑内容进行复评,复评结果为:深圳市海田建安实业有限公司不通过基本资料-形式评审,推荐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恒晟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楚粤建设发展(广东)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复核报告》) 由于监管部门接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恒晟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诉,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提供新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同意,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15:00召回原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本项目的投诉、异议内容进行再次复评,复核结论为:恒晟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资质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复核,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10.2否决性条款10.2.45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不一致的,故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否决恒晟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复核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1.2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现确定楚粤建设发展(广东)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山市南区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22日 | ||||||||||||
招标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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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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