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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区湟中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平安区湟中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安区湟中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21)5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承担60%,企业承担40%,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60.0%,私有资金4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海东市平安区
        (2)规模及招标范围:湟中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勘察部分:根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程勘察方案、勘察周期等,由中标人完成实地布点勘察和出具合格的勘察报告,并取得图审等相关文件; 2)设计部分: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阶段后期服务等,并取得相关批复、图审合格证等文件。 3)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勘察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各阶段审查并取得相应批复、图审合格证等文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2965001001
标段名称:平安区湟中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一
建设内容:湟中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勘察部分:根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程勘察方案、勘察周期等,由中标人完成实地布点勘察和出具合格的勘察报告,并取得图审等相关文件; 2)设计部分: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阶段后期服务等,并取得相关批复、图审合格证等文件。 3)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勘察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各阶段审查并取得相应批复、图审合格证等文件
服务期限:260.0天
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勘察服务期限:20日历天。
规划用地文件:
合同估算价:159.856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并且[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含)以上并且[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将向招标人负总责并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联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2965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11月24日0:00时至2021年11月2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4日13时00分。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乐都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海东大道10号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2号楼2104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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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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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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