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21年区级财政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招标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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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的委托,对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21年区级财政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21年区级财政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招标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21]100471号 3、招标范围: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21年区级财政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招标项目,资金存放总金额为6亿元,存款期限为1年期,共1个标项,中标银行不超过10家。 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银行作为本项目的中标银行,招标人在中标银行中进行社保基金的定期存放。 注:本项目最高服务期限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4、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与投标的银行须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高新区已注册登记的商业银行(每家银行只能由一家分支机构投标,如在高新区有两家及以上分支机构的,则由上级银行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确定高新区范围内唯一定点存放服务网点,须与资金实际存放服务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3)投标人须持有金融监管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2020年度投标人在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 (5)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金融案件及重大违约事件;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23:59止)登录浙江科信电子交易平台(http://kx.ztbyun.com/)招标公告”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3、投标人必须在浙江科信电子交易平台(http://kx.ztbyun.com/)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浙江科信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6投标单位注册:有意向的报名单位需先在浙江科信电子交易平台(http://kx.ztbyun.com/)进行注册。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要求 7、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2月13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逾期送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2月13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浙江科信电子交易平台(http://kx.ztbyun.com)、宁波政府采购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4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574-87360896 公开阅览标书:高新区财政社保资金银行招标文件2021.11.22_20211122153918.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