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沙里瑶族乡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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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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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凌云县沙里瑶族乡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BSZC2021-G2-08001-GXYS | ||||
招标人 | 凌云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22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园博园主展馆新政务中心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超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超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柒佰零伍万壹仟柒佰玖拾元捌角玖分(¥17051790.89) | ||||||
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席文敏,身份证:452628********0919,证书编号:1560317 | ||||||
项目经理 | 梁普存,身份证:452624********2617 注册编号:桂245171865084 | ||||||
专职安全员 | 席文关,身份证:452628********0915 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0015204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尚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柒佰零肆万捌仟玖佰伍拾捌元玖角柒分(¥17048958.97) | ||||||
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谢宏海,身份证:452122********0358,证书编号:1592045 | ||||||
项目经理 | 张彩英,身份证:450923********4902, 注册编号:桂245170867203 | ||||||
专职安全员 | 梁 展,身份证:450902********2515, 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0006563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英超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柒佰零伍万叁仟柒佰陆拾叁元陆角捌分(¥17053763.68) | ||||||
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朱光耀,身份证:450802********0958,证书编号:21640549 | ||||||
项目经理 | 姚杏生,身份证:440981********6858, 注册编号:桂245161865670 | ||||||
专职安全员 | 黄子珊,身份证:450923********8762, 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7)0000859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 | ||||||
公示期限 |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异议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 | 投诉受理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