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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21074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市魏都区中央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XCGC-F2021074
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市魏都区中央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魏都区中央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魏发改【2021】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2021074  
2.2项目建设地点:中央厨房建设涉及两个地块,地块 1 位于许昌市文峰路西侧、文翰路南侧;地块 2 位于群众路北侧、灞陵路东侧。高效农业生态大棚坐落在魏都区高桥营办事处东李庄村,地块北至夏庄村南侧,南至东里庄村北侧,东至颖汝干渠,西至 008 县道以西。
2.3工程概况:
主体建筑规划用地面积32.58 亩,共包含 2 个地块。地块 1 为一般商服用地,红线内面积 26.48 亩;地块 2 为商服农贸市场用地,面积 6.1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82097.25 ㎡,其中地上面积 66596.71 ㎡,地下建筑 15500.54 ㎡。高效农业生态大棚规划占地总面积约为 500 亩。规划建设大棚约 30 万㎡,种植草莓、白菜、豆角、辣椒、红薯、蒜、番茄等。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项目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专题报告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等。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3023.39 万元。
2.7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以经财政预算评审的设计、建安工程等费用的100%。
二标段:以经财政预算评审的建安工程费的1%。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计划工期:
一标段:总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工期:2个月;施工工期:22个月。
二标段: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及主要人员要求:
一标段:(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委托代理人(联系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二标段:(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3.5.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12月 14日 8时 3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不见面开标 二 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事项
招标人: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许昌市天宝路市民之家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B座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附件下载:施工招标文件
                 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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