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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司法局供热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1-227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司法局供热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直政采磋商(2021)0986-1号
洛阳市司法局供热工程(二次)
洛阳暖虹热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洛阳市建设路南1栋
1,129,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阳市司法局供热工程(二次)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及答疑文件的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李勇
豫241091013991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峰、朱金阁、周安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9﹞3号)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收费金额:11,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1号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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