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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生活功能用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学生生活功能用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DJ-2021-40)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学生生活功能用房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60.706906万元,招标人为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学生生活功能用房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学生生活功能用房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学生生活功能用房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
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
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
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
购活动。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
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单位
财务报表或提供2018-2020年任意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和
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
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自标书获取
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9、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换发新
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含)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及项目经理无在施建设项目的承诺函原件);
3.10、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许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08日 08时30分到2021年11月15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1号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学生生活功能用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1号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J-2021-40
项目名称:学生生活功能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706906万元
最高限价:60.70690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
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
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
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
购活动。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
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单位
财务报表或提供2018-2020年任意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和
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
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自标书获取
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9、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换发新
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含)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及项目经理无在施建设项目的承诺函原件);
3.10、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1号
方式:现场报名(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
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前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海南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根据疫情需求做
好相关防疫措施。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 11 19日 9 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形式: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商业保函等形式提交。
户 名:江苏鼎甲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中洋支行
帐 户: 220100200920010698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世纪大道与碧海大道交叉口西北200米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甲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1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4061086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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