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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五期棚户区改造(一期)22区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五期棚户区改造(一期)22区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发改基建【2021】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那曲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那曲市境内;
建设规模:B区建设内容以及附属工程、设备购置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B区建设内容以及附属工程、设备购置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现场施工协调及配合甲方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和审计工作。
计划工作:420日历天(14个月);
其他说明: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有与本项目性质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3日10时00分至2021年8月9日18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 //www.xzzbtb.gov.cn)报名。
4.2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4、近三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与本项目性质类似的监理业绩;
5、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8月3日00时00分至2021年8月9日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 //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姜唐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 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投标人未携带CA锁的情况其投标 将被否决。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 统中,如果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并上传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8.2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3 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8.4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
8.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懋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那曲市浙江路那曲饭店           地址:拉萨市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
邮编:852000                         邮编:85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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