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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塔哈粮食综合深加工产业配套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塔哈粮食综合深加工产业配套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0210G2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塔哈粮食综合深加工产业配套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富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发[2021]11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富裕县粮食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富裕县粮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塔哈粮食综合深加工产业配套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富裕县塔哈镇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0377平方米,建筑面积2065平方米,其中二级消防站1904平方米,层数三层,附属用房161平方米,层数单层。道路硬化1122平方米,新建化粪池一座,新建500KVA变电站一套及敷设电缆、污水、消防、供热管道等工程;
2.4招标控制价:11.8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监理周期: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8月5日9时00分至2021年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
潜在投标人须同时登陆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网址:http://zfcxjst.hlj.gov.cn>)点击报名,报名时应添加锁定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1年08月27日09时00分。
方式一: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1.58.199.11:8605/),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网址:http://zfcxjst.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9.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富裕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52-8909511
招 标 人:富裕县粮食局
地址:富裕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2单元11层10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mail:tzzx201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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