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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皮箱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果皮箱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1-04-20 至 2021-04-26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果皮箱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果皮箱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3-00245
项目名称:果皮箱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二、项目需求:
注: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不得再行拆分,对于拆分的报价将拒绝接受。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果皮箱
1.整体尺寸:长 950mm×宽 400mm×高 980mm(±5mm)。
2.材质:整体采用 201 不锈钢材质,材质厚度≥1.0mm。
3.整体结构:采用两分类左右开门式,中柱上设置有灭烟投口,中柱下方设置有害垃圾回收箱。
4.内胆:
①垃圾投放内胆采用厚度不小于 5mm 一次模压铝塑复合材料。
②桶体模压一次性成型,耐高温,双面光滑,四面采用凹形设计,保证桶体强度。
③提手与桶身一次模压成型,方便倒垃圾时手可以扣住底部拉手倾倒,内胆根据垃圾分类的要求。
④内胆具有防腐、阻燃、可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一次性倾到垃圾方便等性能。
⑤每个果皮箱配备内胆 2 只,内胆尺寸约 280×320×480mm(±5mm)、重量≥2 ㎏。
⑥内胆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设计,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可提供绿色内胆和灰色内胆,便于进行垃圾分类。
5.垃圾投放口:
①采用双连体投口一次卷边成型,为确保投口的光滑度,投口需采用优质不锈钢板经磨具一次性压铸成型,不允许拼板焊接,投口外框尺寸为长 940mm×宽 400mm×高 40mm(±0.5mm)。
②内投口尺寸:长 280mm×宽 250mm(±0.5mm),外投口尺寸 :长 350mm×宽 320mm(±0.5mm),投口经磨具卷边一次冲压成型,有效防止投放垃圾时不割手,便于雨水滑落。
6.箱体:箱体两侧采用经模具一次性冲压折弯而成型,箱体表面无焊点以保证箱体强度,美观度;
7.灭烟处投放口要求:
①中柱设有烟灰投放口;烟灰缸投放口采用优质不锈钢板经模具冲压成型;
②投放垃圾口高度 730mm±5mm;
8.箱门:
①锁具:采用三角锁,锁具佩带拉手,锁闭牢靠,钥匙统一,具有防滑功能;
②门铰:采用不锈钢长排加厚合页,每个门以点焊与箱体焊接牢固。门启闭灵活方便,加装优质不锈钢弹簧,具有自动关门的功能;
③拉手: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制作,具有防锈、防滑功能;
9.内胆底部:加装底翻板(防止垃圾落入底部),并用限位滑槽,防止因内胆偏位投放垃圾落空。
10.每一个垃圾箱额外配内胆 2 个。
11.颜色及印刷要求 :箱体框架颜色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详见附图一)。箱门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印刷,可印制“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灭烟板”标识;采用丝网印刷技术,分类标识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三年内标志色无明显退色。
12.交货期:七日内供货完毕,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沈阳市沈河区行政区域内)

1000

附图一:
 
 
 
 
 
三、合格投标人商务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相关标签明晰,证票齐全,包装完好功能正常,外观无划痕、裂痕、凹陷和破损,发现有瑕疵的产品一律退回,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本项目为综合总价包干项目,包含产品采购、运输、安装、检测、验收及维护等。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产品采购、运输、安装、检测、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及服务,直到验收合格之日止,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免费送货,并且由采购人对到场产品参照招标参数逐条验收。所供货物必须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货物直至达到技术要求为准。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等任何一项与采购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能正常交付使用,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合同款,并向供应商索赔。
4、运送方式: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行政区域内)并完成安装。
5、售后服务:质保期为1年。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在质保期满以后,投标人应按其在同类产品的最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6、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产品彩页。
 
 
注:本项目所有指标均为“★”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效投标文件处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009691进行咨询。
2、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须提供原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邮寄)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纸质版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邮递至开标现场,或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河区先农坛路17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4210102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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