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七一站点改造工程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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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浙江 | 城市 | 绍兴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七一站点改造工程 | |
采购单位 | 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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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七一站点改造工程 | ||
1.标题: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七一站点改造工程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七一站点改造工程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3148 6.建设地点:嵊州市黄泽镇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185222.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其中暂列金额8091.81元不下浮,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七一站点改造工程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30天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随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 (1)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让利幅度为5%(含)- 15%(含),各档之间步长为0.2%。 (2)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3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的即为中包下浮率。 摇取下浮率方法:前一个摇取的数值码再次放入摇号箱内(摸球前先由招标代理试机)。 (3)竞包: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摸球前先由招标代理试机),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 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4)竞包中以竞包人的报名序号作为对应的球号,不再另外摇取顺序球。 14.报名时间:2021年07月30日上午09:0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 15.报名地点:(1)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报名及发售竞包文件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369号仟代大楼6楼602室。 16.竞包保证金:¥36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城南支行,账号:19520301040011754。中包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中包的竞包人持相关凭证到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或年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发生投标人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7.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2%。须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缴至指定账户,否则视作放弃中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若采用保函,保函保险期限必须为本项目约定完工日期之日起 30 日后,保函的真实性由建设单位事后核验,如有虚假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369号仟代大楼6楼6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发包人联系人:郑立明 联系电话:15325853166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1.其他要求:1.发包时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参加发包会议。 2.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发包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发包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3.中标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缴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 4.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以发出的发包文件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 发包人: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7/27 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