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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水三分布式光伏项目EPC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水三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DC2021G7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2020-231221-44-03-121292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奎鑫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望奎鑫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望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水三分布式光伏项目EPC
2.2建设地点:绥化市望奎县卫星镇水二村
2.3建设规模:建设规模5.7MW,选定面积132000平方米,全容量上网
2.4计划建设周期:自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验收、并网发电手续办理、后期运维(运维费用是从后续电站发电收益中出)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仍需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光伏发电验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2.7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内专业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合法在职人员,以近3个月(2021年04月-2021年06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社保机构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中级工程师职称证,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合法在职人员,以近3个月(2021年04月-2021年06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社保机构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如有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均为(2018年7月-2021年7月)近三年,如中标人在中标后,经查询在投标期间存在行贿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17时00分至2021年08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8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0日09时00分。
8.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望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5-6876017
招标人:望奎鑫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望奎县文明路11号望奎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1幢9层921-1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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