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公安局、冕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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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公安局、冕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用车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31 15:39
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MNZC21-24冕宁县公安局、冕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用车采购项目质疑函的回复
质疑人:西昌宇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 杰
联系电话:15183454444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478号一楼门市
邮编:615000
贵公司关于MNZC21-24冕宁县公安局、冕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用车采购项目评标结果的质疑函,我中心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8:45收悉。当日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并将质疑事项告之第一成交候选人,定于2021年7月31日上午对贵公司的质疑内容由采购人和我中心进行复核,现将质疑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质疑第一成交候选人“冕宁县锦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缴纳社保。
质疑答复:
我中心7月30日上午9:30通知第一成交候选人,要求于2021年7月31日上午10点前提供质疑事项的证明依据到我中心,但该公司至今没有提供, 经采购人及我办工作人员到相关部门查证核实,显示该公司在此之前未购买社保。
综上所述,本次评审结果取消第一成交候选人“冕宁县锦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成交资格,由第二成交候选人“西昌宇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依次递补。
特此答复
感谢贵公司对我中心工作的监督和建议,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收到质疑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