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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楼、宿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学校教学楼、宿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6-04 至 2021-06-11
撰写单位: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学校教学楼、宿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学校教学楼、宿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6421
项目名称:学校教学楼、宿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70,000.00
最高限价(元):1,968,738.23
采购需求:查看
一、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保证师生冬季正常取暖,营造较好的教学环境,促进供热节能减排,采用节能电磁变频采暖方式,实现24小时供暖,解决全校师生冬季取暖问题。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3 .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 质量要求:合格 ;2.安全要求:合格 ;3.技术规格:具体以实际发出的文件为准;4.物理特性:无。
四、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数量:电力增容改造1套、 学校热网整改15000平方米、锅炉房内节能电磁变频采暖设备成套总包1套;
2.交付或实施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实施地点: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院内。
五、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 ;
2. 服务期限:具体以发出的文件为准 ;
3. 服务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七、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4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行大街100-1号,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行大街100-1号,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2.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522870257@qq.com)并电话确认: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3.采购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
地  址: 辽宁省凤城市草河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522870257@qq.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 415902586710666000000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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