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2021年村容村貌治理提升项目(三标段:青松岭镇麻地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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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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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兴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河北堃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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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08-05 15: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8-26 10:00 |
兴隆县2021年村容村貌治理提升项目(三标段:青松岭镇麻地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2021年村容村貌治理提升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招标核字【202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青松岭镇麻地村路面改造、护坝及桥梁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05 15:00至2021-08-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26 10:0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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