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纪检监察移动安全信息化建设项目明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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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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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滑财购磋商-2021-19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滑县纪检监察移动安全信息化建设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8月05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滑县)www.hxggzy.cn”、“安阳招标采购网http://www.ayzbcg.com”网站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6日 - 2021年08月12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8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付款“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安财购﹝2019﹞8号文件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的规定,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向成交供应商预付 的合同资金(不超过30%的合同资金),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未提供保函的,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 供货完毕并验收(质量和数量)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
变更为 |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安财购﹝2019﹞8号文件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的规定,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向成交供应商预付 1% 的合同资金,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未提供保函的,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 供货完毕并验收(质量和数量)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其他内容不变 |
5、更正日期:2021年08月06日16时00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滑县纪检监察移动安全信息化建设项目明确公告”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并取代《磋商文件》中被明确的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中共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地址:滑县林苑路与工贸路交叉口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市军粮专供站办公楼五楼)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