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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超声骨密度测定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超声骨密度测定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YBJ-CG-TP-2019-0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0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广晓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20号绿地赢海大厦B座2014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周玉林、周文俊、王静
 采购人: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健康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局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收费金额:7680.00元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19日(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30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350429388@qq.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局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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