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平台垃圾清运车采购工程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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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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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竞 价 公 告
经相关部门批准,按照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兴县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公管委发〔2020〕6号)文件要求,对弁山村智能化平台垃圾清运车采购工程的施工发包采用组织竞价方式进行发包,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竞价申请人可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 本工程为弁山村智能化平台垃圾清运车采购工程,项目地址位于长兴县洪桥镇弁山村,主要工作内容为:1.购买满足智能化平台需求的指定品牌电动三轮车各二辆(车厢长1.5米,宽1米,60V32Ah电池)。采购车辆动力及安全标准:(应符合电动车新国标3C认证,确保能够上牌)。
2. 含上牌,保险,车厢改造,车身颜色涂改等费用,保险(人保)包含交强险、商业险、驾驶员意外险,需要能够在当地理赔,总赔偿金额高于壹拾万元(含壹拾万元)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保单。项目投资规模约2.5万元。
2.计划工期:3日历天。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注册在有效期内的个体工商户或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发包工程类型。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个体工商户或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的负责人。
4、无征信、工程领域等不良记录和违法行为。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通过“村务 e 点通”和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进行发布。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4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到长兴县洪桥镇弁山村村民委员会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②竞价者请自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委托书。
五、本项目竞价活动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发包人:长兴县洪桥镇弁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长兴县洪桥镇弁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营业执照
经相关部门批准,按照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兴县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公管委发〔2020〕6号)文件要求,对弁山村智能化平台垃圾清运车采购工程的施工发包采用组织竞价方式进行发包,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竞价申请人可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 本工程为弁山村智能化平台垃圾清运车采购工程,项目地址位于长兴县洪桥镇弁山村,主要工作内容为:1.购买满足智能化平台需求的指定品牌电动三轮车各二辆(车厢长1.5米,宽1米,60V32Ah电池)。采购车辆动力及安全标准:(应符合电动车新国标3C认证,确保能够上牌)。
2. 含上牌,保险,车厢改造,车身颜色涂改等费用,保险(人保)包含交强险、商业险、驾驶员意外险,需要能够在当地理赔,总赔偿金额高于壹拾万元(含壹拾万元)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保单。项目投资规模约2.5万元。
2.计划工期:3日历天。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注册在有效期内的个体工商户或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发包工程类型。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个体工商户或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的负责人。
4、无征信、工程领域等不良记录和违法行为。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通过“村务 e 点通”和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进行发布。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4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到长兴县洪桥镇弁山村村民委员会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②竞价者请自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委托书。
五、本项目竞价活动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发包人:长兴县洪桥镇弁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长兴县洪桥镇弁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