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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库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法库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7-01 至 2021-07-08
撰写单位: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法库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法库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4-00081
项目名称:2021年法库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40,00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对现有1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现场定位、勘界,资质单位出具相关技术报告并获批;参照相关技术标准,在获批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立标(牌);编制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应急预案,指导开展应急演练。
二、预估工程量及标识牌样式
序号
水源地名称
井名编号
行政位置
一级界桩
二级界桩
一级界标
二级界标
公路警示牌
宣传牌(选做)
1
龙山街道
井1
龙山街道
4
2
1
2
0
1
2
孟家镇
 
孟家
4
4
1
2
2
1
3
和平乡
主井
和平村
4
2
1
2
0
1
4
和平乡
副井
和平村
4
2
1
0
2
1
5
柏家沟镇
5号井
柏家沟村
4
3
1
3
0
1
6
柏家沟镇
6号井
柏家沟村
4
2
1
2
0
1
7
双台子乡
6号井
双台子村
4
0
1
0
0
1
8
双台子乡
8号井
双台子村
4
0
1
0
0
1
9
登仕堡子镇
 
登仕堡子
4
10
1
8
2
1
10
西登仕堡子镇
主井
西登仕堡子
4
4
1
3
1
1
11
西登仕堡子镇
副井
西登仕堡子
4
2
1
1
1
1
12
十间房镇
3号井
十间房村
4
1
1
0
1
1
13
十间房镇
4号井
十间房村
4
1
1
0
1
1
14
慈恩寺乡
1井
慈恩寺1
4
0
1
0
0
1
15
慈恩寺乡
备井,未建
慈恩寺备
4
4
1
4
0
1
16
四家子镇
 
四家子村
4
2
1
2
0
1
17
四家子镇
 
四家子村
4
0
1
0
0
1
18
卧牛石乡
 
卧牛石
4
2
1
2
0
1
19
卧牛石乡
2号井
卧牛石
4
2
1
2
0
1
20
包家屯镇
 
包家屯村
4
5
1
5
0
1
21
叶茂台镇
主井
叶茂台村
4
2
1
2
0
1
22
叶茂台镇
备用井
叶茂台村
4
4
1
4
0
1
23
秀水河子镇
 
秀水河子
4
2
1
2
0
1
小计
92
56
23
46
10
23
                   
序号
水源地名称
井名编号
行政位置
一级界桩
二级界桩
一级界标
二级界标
公路警示牌
宣传牌(选做)
1
丁家房镇
 
西丁家房村
4
1
1
1
0
1
2
丁家房镇
 
东丁家房村
4
6
1
6
0
1
3
三面船
房内
新三面船
4
3
1
3
0
1
4
三面船
房外
新三面船
4
3
1
3
0
1
5
依牛堡镇
 
依牛堡村
4
4
1
4
0
1
6
大孤家子镇
 
大孤家子村
4
2
1
2
0
1
7
大孤家子镇
2号
大孤家子村
4
4
1
4
0
1
8
冯贝堡镇
1号
冯贝堡村
4
6
1
6
0
1
9
冯贝堡镇
2号
冯贝堡村
4
6
1
6
0
1
小计
36
35
9
35
0
9

    标识牌样式详见采购文件
综合工程量
 
一级界桩
二级界桩
一级界标
二级界标
公路警示牌
宣传牌(选做)
列入
92
56
23
46
10
23
未列入
36
35
9
35
0
9
合计
128
91
32
81
10
32

  三、勘界要求
一级保护区勘界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级保护区勘界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勘界范围
井半径330米,保护区外延100米范围为地物

四、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433-200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五、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
六、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工程勘察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乙级)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内获取成功后,务必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若未经电话确认获取文件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以及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导致解密/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法库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辽宁省法库县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520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shenyangyunsh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30188000114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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