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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大道及支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建平大道及支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351001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2.1 工程建设地点:现修改为:建阳与武夷核心区的西区生态城体育中心周边的建平大道、双龙路、长安路以北城市干道。
二、原招标公告2.3(3)招标范围和内容:现修改为:建平大道及支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土质要求: 1、 种植土应为土质均匀的有机质土,疏松湿润,排水良好,PH6-7, 并施足底肥。强酸碱,盐土、重黏土、沙土等需客土改良,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三、原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4条: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四、原招标公告3.7其他资格要求:现修改为:1、《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2020〕111号)、《关于公布2020年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2020〕162号)、《关于公布2020年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2020〕163号)、《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2号)、《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28号)、《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1号)、文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的规定,不要求投标人到公共资源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采用扫描纸质保函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且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对保函弄虚做假的,依法做出限制投标等处罚。3、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6、按《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8、本招标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9、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http://220.160.52.164:98/yllh查询。
五 、原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现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5日 08:00:00至2021年8月10日 23:59:59通过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gzy.np.gov.cn/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六、原招标公告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修改为: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 ②、③  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7030701100289003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建阳工行支行;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558831406000010092;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在出现罚没保证金的请况下,应按本项目所需的保证金金额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全额补足;③银行保函形式:a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b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注意!c.投标人应提交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应符合以下要求:依据闽建筑(2020)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下列事项作为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d. 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予以曝光并将信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
七、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3.4.1/4.2类似工程业绩:现修改为: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及以上(含1800万)(具体造价为审后控制价的三分之二)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地方做统一修改。
八、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其他:删除34.2.6条款、34.2.7.条款、34.2.11.条款。
九、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 .K的取值区间: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6%~10%(含6%,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十、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现修改为:入围投标人的产生。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不多于(含)50家时,全部入围。2、投标人数量多于50家时:当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50家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0家入围;(2)具体抽取办法: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将代表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投标人的号码球投入到摇球机中,再由招标人代表现场分两次随机抽取其中的五十个球,第一次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50家(第50家有多家信用分相同的,同时进入抽取,下同)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第二次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0家入围;抽出的球号所对应的投标单位即为入围单位3、若投标人数量超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摇球机抽取的最高限制(1000家),则由现场业主代表同意使用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入围家数。
十一、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现修改为:每逾期1天按500元/天罚款。
十二、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现修改为: 调整。调整方式为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主材价格调整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应按闽建筑〔2018〕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双方约定如下:
只在人工及“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进行调整。
①人工费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自开工报告之日起至招标合同施工期日历天止,发布的人工费指数的算术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指数进行比较计算,差价只计价差和税金;
②“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涨跌幅超过5%时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由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材料价差的依据。其价差按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材料单价进行比较计算价差,差价只计价差和税金。
③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十三、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现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总价的10%(不含甲供材料费、暂列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承包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后,由承包人开始向发包人还款;发包人从每次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人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开工后三个月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 。
十四、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现修改为:
①本工程进度款按当月施工进度的80%支付,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工程量进度报表后及时审核,并在签发月付款凭证后支付工程进度款。
②待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除绿化养护以外的全部承包工作并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至施工进度的85%.
③待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承包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和工程内业资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工程结算提交审计部门审核,待审核结果出来且养护期满后(养护期为壹年)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至审核结算价的97%(承包人应出具结算价100%的发票)。
④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的28天内清算。(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十五、原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第一节(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现修改为:工程现场施工条件由投标单位自行考察,建阳与武夷核心区的西区生态城体育中心周边的建平大道、双龙路、长安路以北城市干道。
十六、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新增附件:
附件
 
  到账证明(格式)
 
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
 
(招标人名称):
就(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的(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于   年  月  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函费用。
特此证明。
 
 
保函开立人:(盖章)
年  月  日  
十七、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现修改为: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3
分包
 
/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1天按500元/天罚款。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累计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6
预付款额度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合同总价的10%(不含甲供材料费、暂列金额)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扣留工程结算款的3%
 

……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十八、本答疑发布的方式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np.gov.cn/jy/)。投标人可自行到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查阅。
十九、招标文件涉及以上答疑内容作一致修改。以上内容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答疑有矛盾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园林管理处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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