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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8-12 至 2021-08-18
撰写单位: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1500-004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现对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16.1款进行更正,“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档1份。”
2.现对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42条进行更正:“注意事项注:(1)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4个合同包进行投标,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编制所投各个合同包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2)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13日 15时4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将报名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 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 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 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871134639@qq.com。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 024-8373344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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