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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洲村中心公园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溶洲村中心公园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庄镇溶洲公园
  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南庄镇溶洲公园建设工程,位于佛山市南庄镇溶洲村,南临 Y960 乡道,西接现状村道,项目红线面积约7000 ㎡。项目由溶洲中心公园和溶洲停车场两大板块组成,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溶洲停车场路面;2、新建溶洲中心公园;3、新建排水设施;4、新建照明设施;5、新建绿化设施;6、新建公共卫生间;7、新建篮球场;8、新建健身和游乐设施等。
  2.3工期总日历天数: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等。其中溶洲停车场归纳为道路工程,溶洲中心公园归纳为园林工程,其他工程则为这两个工程的配套设施。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5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定性评审。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 2 月至2021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 2 月至2021年 7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8 月 12 日至2021年 8 月 18 日。
  5.2投标人可自行在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收取。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1年 8 月 18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8 月 19 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19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 19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时必须出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网南庄镇栏目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庄镇溶洲村委会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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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0757-86220661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gdxjzb@163.com

   2021年8月
         附件:溶洲村中心公园工程附件(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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