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档案馆关于档案库房整体搬迁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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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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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灵台县档案新馆建设现已全部完工,即将交付使用,我馆计划于8月底前对档案库房完成全部搬迁工作,为确保馆藏档案搬迁工作安全、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按照灵台县财政局灵财采发[2019]18号文件关于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有关规定,欢迎入选的能够提供办公家俱、档案装具销售和安装服务定点协议供货企业前来报价,我们将根据报价结果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服务商,具体事项如下:
二、询价内容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搬迁服务供货商必须是入围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家俱、档案装俱采购和安装服务的定点协议供货商。
2.提供搬迁服务的供货商所提供的档案搬迁服务必须与公告要求的内容完全一致。
3.提供搬迁服务的供货商报价不能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本次搬迁服务概算总价为39500元(不允许拆分报其中的一项内容), 高于概算价为无效报价。
四、送达投标文件时需携带证件
1.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律不退还,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五、递交报价单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单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逾期将不再受理。
2.递交地点:灵台县档案馆办公室
3.递交方式: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现场书面送达。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李永新
联系电话:0933-3621620 15346731241
灵台县档案馆
2021年8月19日
灵台县档案新馆建设现已全部完工,即将交付使用,我馆计划于8月底前对档案库房完成全部搬迁工作,为确保馆藏档案搬迁工作安全、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按照灵台县财政局灵财采发[2019]18号文件关于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有关规定,欢迎入选的能够提供办公家俱、档案装具销售和安装服务定点协议供货企业前来报价,我们将根据报价结果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服务商,具体事项如下:
二、询价内容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搬迁服务供货商必须是入围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家俱、档案装俱采购和安装服务的定点协议供货商。
2.提供搬迁服务的供货商所提供的档案搬迁服务必须与公告要求的内容完全一致。
3.提供搬迁服务的供货商报价不能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本次搬迁服务概算总价为39500元(不允许拆分报其中的一项内容), 高于概算价为无效报价。
四、送达投标文件时需携带证件
1.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律不退还,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五、递交报价单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单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逾期将不再受理。
2.递交地点:灵台县档案馆办公室
3.递交方式: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现场书面送达。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李永新
联系电话:0933-3621620 15346731241
灵台县档案馆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