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故里管理局浏阳苍坊旅游区2021-2022年度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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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202107130084-1 采购人(全称): 胡耀邦故里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浏阳苍坊旅游区2021-2022年度安保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10713008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8-01 —— 2022-07-31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浏阳市中和苍坊村胡耀邦故里旅游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提供保安服务的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电支行(湖南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73190770601070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照保安行业标准分季节配备整齐统一的服装、佩戴工作牌、对讲机及其他安保器械,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乙方应按照要求与试用期满的保安统一签订劳务合同、购买意外保险等,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员工住宿、用水及必要的器材设备,具体由甲方指定,但甲方不负责物品安全之责,乙方应对安全用水、用电、合理维护使用保安器材承担责任,并对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乙方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提供的员工住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或可能产生危险的其他危险品,乙方及乙方人员以不得将员工住房改作他用。乙方对甲方交付的员工住房应合理使用并承担保洁、维护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甲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的行为守则,督促工作人员及来宾尊重工作人员,对破坏之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协助乙方共同维护工作环境。 3、负责派人监督乙方的工作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4、如有特殊工作要求,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便于乙方安排工作。 5、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每月的服务计划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执行甲方修改意见。 6、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检查考评。 7、甲方不因签署、执行本合同及对乙方人员实施现场监管而与乙方人员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也不因此代乙方对其人员承担任何乙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8、乙方应依法与乙方人员建立合法用工关系,负责相应的薪酬、保险事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乙方已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甲方及服务项目,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而造成的乙方损失和乙方费用开支,由甲方自负和负责赔偿。甲方除赔偿乙方损失外,每逾期1日,还应向乙方支付月服务费1‰的违约金。 2、无对方认可的原因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履约方赔付一个月的服务费。 3、乙方服务遭到投诉,经甲乙双方查证属实,乙方拒不整改的,乙方应就每次属实投诉向甲方支付月服务费100元违约金。 4、乙方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更换、解除不胜任工作人员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服务费1‰的违约金。 5、发生如下情况之一,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甲方1个月内发出针对乙方保安服务的有效属实投诉超过4次(含)。 2.乙方服务过程中发生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6、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支出。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8月1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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